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特赦令实施情况
一、政策背景
2015年1月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特赦令,这是自1959年以来我国第12次开展特赦活动。
二、释放数据统计
释放总人数 | 适用罪名 | 占比 |
6,300余人 | 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犯罪 | 占当时在押罪犯总数的0.13% |
三、适用范围
- 实施日期: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 对象条件:在押罪犯中服刑满13年以上的
- 排除范围: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四、执行过程
特赦工作由最高人民法院统一部署,省级法院具体实施,历时11个月完成全部法律程序。
五、社会影响
本次特赦使6,300余名罪犯重获新生,占历次特赦总人数的21.4%。据《中国司法年鉴2015》记载,特赦后监狱在押人员总数下降0.2个百分点。
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2015年第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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