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干部任命公示(2023年第5号)
公示目的
根据《上海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现对拟提拔任职的干部进行任前公示。
任命名单
姓名 | 拟任职务 |
---|---|
张伟 | 浦东新区副区长(试用期一年) |
李娜 | 黄浦区教育局局长 |
王强 |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副主任 |
公示安排
-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0日-10月17日(共7个工作日)
- 受理方式:反映材料请寄上海市组织部干部监督处(邮编:200000)
- 联系电话:021-12345678(工作日9:00-17:00)
注意事项
反映问题须真实准确,需提供具体事例和证据。对诬告陷害行为将依法处理。
公示期间,拟任干部不得对外透露个人事项。
本公示信息同步在“上海党建”官方网站及“上海发布”政务新媒体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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