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副市长组成及职责说明
一、副市长基本构成
根据《上海市地方组织法》,上海市人民政府实行市长的负责制,副市长协助市长工作。现任副市长共9名(含市长)
- 市长(1名):全面领导市政府工作
- 分管副市长(8名)
二、主要职责分工
分管领域 | 具体职责 | 现任负责人 |
---|---|---|
经济发展 | 统筹区域经济规划、产业政策制定 | 王某某(强) |
城市建设 | 负责城市规划、交通管理 | 李某某 |
教育医疗 | 统筹教育资源、医疗保障体系 | 张某某 |
三、任命流程
副市长由市人大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市长由市人大常委会决定
- 提名程序:市委提名→市人大主任会议审议
- 选举方式:市人大全体代表无记名投票
四、监督机制
接受市人大、市政协及社会监督,定期向市人大报告工作
(参考文献:上海市人民政府官网)
转载请注明出处: 北京号
本文的链接地址: http://m.gwyexam.net/post-21981.html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