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中文字号填写指南
填写基本规范
个体工商户中文字号需符合《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规定》,要求:
- 字号不超过2个汉字
- 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公司"等字样
- 不得与同地区现有市场主体字号重复
常见错误示例
- 错误1:超长字号(如"百年好合婚庆服务")
- 错误2:含禁用字(如"皇""府""总"等)
填写步骤
- 确定字号(建议使用2-4字组合)
- 核名系统查询唯一性
- 录入营业执照申请系统
填写规范表格
项目 | 填写要求 |
---|---|
名称 | XX市XX区+字号+行业 |
字号 | 2字以内 |
经营范围 | 需与字号匹配 |
注意事项
(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四条)
- 字号不得与商标冲突
- 变更字号需重新核名
转载请注明出处: 北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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