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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标局官网查询第14类商标

分类:传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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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标局第14类商标分类指南

分类标准与适用范围

根据《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第14类主要涵盖珠宝首饰、手表、乐器、钟表及其零件等商品。该分类采用三级细分体系,具体包含1401至1409共9个子类。

重点子类解析

子类编号 商品范围
1401 金银珠宝、玉器、首饰、胸针、念珠等
1402 手表、钟表及其零件
1403 钢琴、小提琴、吉它等弦乐器
1404 管乐器、打击乐器、乐器零件

申请注意事项

  • 同一品牌建议覆盖关联子类(如同时注册手表和表带)
  • 珠宝类需提供材质检测报告(如黄金纯度证明)
  • 乐器商标注册需符合《文娱用品安全标准》GB 4706.7

典型案例参考

“XX”品牌手表为例,其注册号为第35234567号,覆盖1402.03子类,包含机械表壳、表带、表盘等组件。

常见误区

1. 珠宝与贵金属制品混淆(需明确标注材质)
2. 乐器商标与乐器制造商标混用
3. 忽略国际注册马德里体系下的优先权保护

官方查询渠道

可通过中国商标局官网“商标网上查询系统”实时检索商标状态,建议定期更新数据库(更新频率:每日)。

转载请注明出处: 北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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