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操作指南
一、分类标准
根据《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处理设施管理条例》,生活垃圾分为以下四类:
类别 | 定义 | 示例 |
---|---|---|
可回收物 | 适宜回收和资源化利用的生活废弃物 | 纸类、塑料、玻璃、金属、布料 |
有害垃圾 | 含有害物质可能污染环境的废弃物 | 废电池、药品、油漆、荧光灯管 |
厨余垃圾 | 易腐烂的生物质废弃物 | 剩菜剩饭、果皮菜叶、茶叶渣 |
其他垃圾 | 除上述三类外的生活废弃物 | 受污染纸张、大骨头、陶瓷碗碟 |
二、投放要求
- 容器要求:四色分类垃圾桶(红/黑/绿/蓝),容量不超过120升
- 投放时间:厨余垃圾每日18:00-20:00,其他垃圾每日8:00-22:00
- 预处理规范:
- 塑料袋需破袋投放
- 食品包装袋需清洗干燥
- 大件垃圾需拆分至0.5m³以下
三、违规处理
依据《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违规行为将面临以下处理措施:
- 个人最高罚款200元
- 单位最高罚款5000元
- 多次违规纳入征信系统
(数据来源:生态环境部《2023年全国垃圾分类白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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