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空间繁體字使用指南
基本規則
使用繁體字時需遵循以下原則:
- 確保全篇文字符合《臺灣繁體字轉換規範》
- 避開生僻字及非標準用字(如「龍鍾」改為「緩緩」)
- 標點符號使用全形(如「,」而非「,」)
常見錯誤
- 混用簡繁字(例:「手機」與「手機」並存)(嚴重違規)
- 誤用古漢字(例:「龍」代替「鯤」)(可能觸發系統檢測)
- 過度使用異體字(如「體」與「體」混用)
使用技巧
情境 | 建議寫法 | 錯誤示範 |
正式公告 | 「本空間已啟用繁體字模式」 | 「本空間已開啟簡體字模式」 |
藝術創作 | 「月光灑在青石臺」 | 「月光灑在青石臺」 |
參考文獻
- 《QQ空間用戶手冊》第三章
- 《臺灣中文網站標準規範》2.3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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