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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律师网查询

分类:传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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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屋租赁押金退还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条三条及《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条例》第二十条四条,押金退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租赁合同到期:租期届满且承租人已清空房屋并完成交接
  • 无违约行为:未拖欠租金或违反房屋使用规定
  • 房屋状况符合约定:无人为损坏或重大污损

1. 押金计算规则

押金金额不得超过月租金二倍,且需在七日内全额退还(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若需扣除费用,出租方应提供书面说明合法票据

三、纠纷解决途径

解决方式处理时效法律依据
协商解决租赁关系终止后三十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投诉举报发现违约后六十日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第四十四条
司法诉讼可追溯至租赁关系成立三年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

2. 特殊情形处理

遇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因房屋质量问题导致违约,承租人有权要求双倍返还押金(上海市条例第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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