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申请劳动仲裁收费指南
一、基本收费政策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条,个人申请劳动仲裁无需缴纳案件受理费。但若进入调解程序或仲裁程序,可能产生以下费用:
- 调解费:50元/件(适用于仲裁委组织的调解)
- 仲裁费:按争议金额分段累计(见下表)
争议金额范围 | 收费标准 |
---|---|
1万元以下 | 50元 |
1万-10万元 | 100元 |
10万-50万元 | 500元 |
50万元以上 | 2500元 |
二、费用减免情形
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费用缓减免:
- 申请人低收入证明(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申请人因工伤或职业病导致劳动能力丧失
- 仲裁请求涉及金额低于法定标准
三、操作流程
- 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需包含:申请人信息、被申请人信息、仲裁请求、事实与理由)
- 提交证据材料(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
- 仲裁委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立案
四、注意事项
重要提示:
- 仲裁时效为争议发生之日起1年
- 需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仲裁委申请
(注:各地具体收费标准以当地仲裁委公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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