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7月下旬新冠疫苗强制接种的说明
政策背景与时间节点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7月下旬将进入第三阶段疫苗接种强化期。此次接种重点针对未完成全程接种、加强针接种间隔超过6个月的群体。
接种时间安排
- 7月15日-8月31日:重点推进老年人(60岁以上)群体接种
- 8月1日-9月30日:全面开展加强针接种
- 10月1日-12月31日:建立动态接种机制
接种注意事项
自愿原则
疫苗接种实行知情同意、自愿接种原则(《疫苗管理法》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强制要求接种。
禁忌症说明
- 急性疾病患者(如发热、感染)
- 严重慢性病急性发作期
- 免疫缺陷或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者
- 对疫苗成分过敏史
接种后观察
接种后需在留观区观察30分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二版)》),出现严重过敏反应(如呼吸困难、喉头水肿)立即启动医疗急救。
建议接种人群 | 具体要求 |
60岁以上老年人 | 已完成基础免疫且间隔≥6个月 |
医务人员 | 每年加强针接种 |
免疫功能低下者 | 基础免疫+6个月后接种 |
应急处理
接种点须配备肾上腺素笔等急救设备(《新冠疫苗接种点的设置与管理》),发生不良反应时立即启动应急流程。
科学防护建议
疫苗接种后仍需配合做好个人防护,包括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等(《新冠疫情防控科技指南》)。建议接种后3个月内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
接种服务渠道
- 社区医院接种点(每日8:00-17:00)
- 移动接种车(工作日14:00-20:00)
- 线上预约系统(需实名认证)
转载请注明出处: 北京号
本文的链接地址: http://m.gwyexam.net/post-8894.html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