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权与专利权的核心区别与实务要点
一、基本概念界定
专利申请权指发明创造在申请日前由发明人或设计人享有的专有权利(《专利法》第6条)。专利权则是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合格后授予的排他性独占权(《专利审查指南》总则)。二者法律属性存在本质差异:
- 权利主体:申请权主体包含发明人/设计人及转让方
- 权利内容:申请权未经授权不得对抗第三方
- 法律效力:专利权受《专利法》第60条保护
二、专利申请流程规范
阶段 | 办理事项 | 办理周期 |
---|---|---|
提交阶段 | 需提交说明书(含具体实施方式)、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 15个工作日内 |
形式审查 | 核查文件格式与提交材料完整性 | 20个工作日 |
实质审查 | 开展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审查 | 36个月审查周期(可申请优先审查) |
三、专利权权利内容
经授权的专利权包含以下核心权利(《专利法》第11条):
- 独占实施权:在保护期内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实施
- 许可权:可依法进行独占许可或普通许可
- 转让权:需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
四、实务风险防范
申请人与权利人需注意以下事项:
- 优先权时效:国际申请需在12个月内提出国内申请
- 著录项目变更:名称、地址变更需在6个月内办理
- 年费缴纳:自授权日起每年缴纳年费
特别提示:专利申请权不得单独转让,专利权的无效宣告需在得知他人主张之日起3年内提出(《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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