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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个标点符号一览表

分类:传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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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个标点符号的正确使用指南

一、基础标点符号

1. 句号(。):用于陈述句结尾

2. 逗号(,):分隔句子成分或并列词语

3. 顿号(、):列举多项内容时的间隔

4. 分号(;):连接独立但相关的两个分句

5. 冒号(:):引出解释或内容

6. 引号(“”):标注直接引语或特定术语

7. 括号(()):补充说明或注释

二、进阶标点符号

  • 8. 省略号(……):表示内容省略
  • 9. 破折号(——):强调转折或补充说明
  • 10. 书名号(《》):标注书籍、文章等名称
  • 11. 间隔号(·):连接专名与通用名
  • 12. 波浪号(~):表示不确定或委婉语气

三、对比示例

标点类型正确用法错误用法
引号“标点符号国家标准规定……”错误使用“标点符号”作为普通修饰
顿号“主标点、副标点、注释标点”误用逗号“主标点,副标点”
省略号“……(此处省略300字)”错误使用“……”表示省略段落

四、注意事项

1. 避免连续使用超过三个省略号

2. 书名号需完整标注(如《标点符号用法》)

3. 引号内数字后不加标点(如“1号房间”)

4. 括号注释应紧接被注释内容

参考文献:

《标点符号用法》(GB/T 15834-2011)

转载请注明出处: 北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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