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人大代表构成及产生流程解析
一、县人大代表基本构成
根据《县人大组织法》相关规定,某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应选代表总数为125人,具体构成如下:
代表类别 | 名额 | 产生方式 |
---|---|---|
政党代表 | 25人 | 按政党联合协议分配 |
人民团体代表 | 15人 | 由工会、妇联等团体推选 |
基层代表 | 70人 | 采用直接选举方式产生 |
专业代表 | 15人 | 按行业类别协商确定 |
二、人大代表产生流程
- 1.名额确定:由县级人大常委会根据人口比例(每万人约2.5-3人)确定总名额
- 2.划分选区:将全县划分为18个代表选区
- 3.选民登记:2023年5月完成登记并公告
- 4.提名推荐:各政党、团体联合或单独推荐候选人
- 5.预选协商:各选区召开选民会议确定正式候选人
- 6.选举产生:2023年11月15日举行县人大换届选举
三、代表履职规范
县人大代表应遵循以下基本准则:
- 会议出席率:每年至少参加3次全体会议
- 调研要求:每届任期内完成5次专题调研
- 履职档案:详细记录提案、建议及办理情况
- 监督机制:接受原选举单位及选民监督
注:代表结构比例根据《XX县2023年选举办法》制定,具体数据以县人大常委会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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